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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蚕桑科技公共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行政科 时间:2019-04-11 作者:李霞 阅读次数:2448

云南省蚕桑科技公共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审批,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编号:云赛招字HH-2019-005。

2.2 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1901730。

2.3 采购需求:云南省蚕桑科技公共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进口

交货地点

1

旋转蒸发器

1.00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蚕蜂所内

2

超低温冰箱

1.00

3

黄色荧光激发块

1.00

4

正置相差显微镜

1.00

5

单目生物显微镜

3.00

6

单管型发光检测仪

1.00

7

全自动化学发光/荧光图像分析系统

1.00

8

真空冷冻干燥机

1.00

9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1.00

10

生物显微镜

1.00

2.4 项目预算: ¥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5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上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1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非专项授权书复印件)

d.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3.2如果投标人非产品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二级授权(原件),投标人授权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

3.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到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法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元/套,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 年 4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3)形式:由供应商按规定数额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对应账户,转账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4)退还形式:退还给供应商的对公账户。

(5)汇款信息:

户   名: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市支行 

账  号:953004010003246669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

联系人:李霞

电  话:1346627282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联   系   人:白秀芬

电        话:0873-3729476   15126131899

邮        箱:735142643@qq.com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