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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大事记1(1935年—1980年)

来源:蚕桑蜜蜂研究所 时间:2018-01-11 作者:党政办公室 阅读次数:988


(1935年5月—2016年9月)

“云南蚕业新村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开蒙垦殖局开发草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开蒙垦殖局成立于1935年。

 

1935

8月,云南省主席龙云(字志舟)下条谕,命杨文波(字士敏)到迤南开远、蒙自一带视察农田水利,要求在切实调查后作出能否兴办的回报,以凭核办。杨视察结果,确认开蒙地区兴办农田水利是可行的,即把视察所得,面报龙云。省政府第444次会议就杨文波的报告和开发计划进行审议,一致认可,议决交省经济委员会办理。

12月,省经委成立开蒙开发筹备处,委任杨文波为主任。

 

1936

6月,龙云在云南省务会议上正式提议兴办开蒙农田水利,设立开蒙垦殖局,委任杨文波为开蒙垦殖局长。

8月15日,开蒙垦殖局在开远大庄坝新寨,租得瓦房20余间,暂作垦殖局办公宿舍,宣告成立。

 

 

1937

3月,龙云为直接掌握草坝农垦,获取土地收益,考虑到草坝土地若不全部由政府收购,草坝农垦不可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于是在云南省务会议上提议,要把草坝全部土地由政府出资收购,交垦局开垦,早日开出田亩,栽种谷物。省务会议一致决议通过,成立收购草坝全部土地的委员会。先后从周柏斋、李公达、马竹庵等业主处收购土地3333.3公顷。

6月,草坝兴修水利的干河和灌溉沟渠已大部开挖完成,并开出666.6公顷稻田,栽种水稻面积由1936年的40公顷增至200公顷。

 

1938

9月,稻谷成长将可收割时节,龙云率经委主任缪嘉铭(云台),财政厅长陆崇仁,抗敌后援会主任张邦翰,滇越铁路驻开远军警总局长及开蒙两县县长等,到草坝垦殖局视察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并由杨文波领路实地察看。视察结束次日,龙云即在垦局大办公室内,召集垦局职工和外来视察人员开会。龙云对垦殖局员工不辞辛劳,兴水利,除水害,从事农业生产,均有较好的成就,应予嘉奖,并说开蒙的农垦尤以引大屯、长桥两海水灌溉草坝稻田最为喜人。当众宣布,把引两海水灌溉草坝的干渠永丰渠,改名为嘉铭河,以赞誉缪嘉铭领导兴办草坝水利的成就。

 

1939

3月,蚕业公司开始筹备,同年4月21日就绪,成立董事会,推缪云台(字嘉铭)为董事长。翌日召开董事会议,公司定名为“云南蚕业新村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云南省经济委员会(1947年10月经委撤并为人民企业公司,蚕业公司随之归并,由人企公司接收)。决定总经理为葛敬中(字运成,并兼任开蒙垦殖局副局长),副经理为杨士敏、何炜昌(字星甫,后补任),总技师何尚平(后夏钟珩任总技师),各负其责。根据原订计划,公司始运作。

春,植湖桑55公顷,秋季试育秋蚕1两8钱蚁量,西皓×洽桂1钱蚁的收茧量23.2kg,西皓×华六1钱蚁的收茧量22kg。

6月,草坝累计已开垦出近3,333.3公顷稻田。

9月,开办蚕户训练班,招收女生30名,次年春季招收42名,讲授育蚕常识,使开蒙两县从业女子,接受技术培训,为将来成为正式蚕户达到改良农村经济的主旨。

12月,房舍一部分由西南兴业公司承包建筑,大部分则由上海华业信托公司委任的某建筑部经理王岳峰承建。

 

1940

1月,植桑241公顷,试育春蚕8两4钱,成绩均良好。

 

1941

1月,植荆桑297.3公顷。到1941年春期,植桑面积逐渐扩大,育蚕量骤然增至190两,蚕作成绩均优良。

8月,历时1年零8个月,建成新村2个,缫丝厂1所,住宅6幢,以及礼堂、办公室、医院、仓库、招待所、疗养室等。工程费用约占公司资本总额的50%强。

 

1942

1月,植湖桑38.7公顷。公司鲜茧产量逐年增加,当时的主持者们深感委托其他丝厂代缫,绝非上策,因此才有自制缫丝木车的动议。

5月,筹建缫丝厂(厂址原草坝农场加工厂现蒙自监狱糖厂)。开始,由前丝务处主任胡寅新计划赶制丝车及制丝方面的一切设备,年末即装制完竣,计做缫丝木车100台,扬纺车56窗,煮茧机2台,合48釜。以上设备,每日能产丝60余kg。

12月1日,开始缫丝。

 

1943

1月,植湖桑34.7公顷,总计666.7公顷,适与修正计划相符。育蚕量扩充至4个蚕村(13村、16村、5村、6村),蚁量总数为450两,春秋两季共收鲜茧76,731kg,制成生丝8,059kg,其下脚茧及制种部交来蛾口茧共制成丝绵1,623包。在养蚕季节,工人达1万多,是公司的极盛时期。至此,完成了栽桑、养蚕、缫丝的整个体系。为增加收入,综合利用,以主业培养副业,开展制造酒精、制糖、稻作、榨油、果树、园艺,冰块等农副业生产,维持生存和发展。

 

1944

4月15日,省政府派民政厅长李培天,经委主任缪嘉铭和开蒙两县长,在草坝16村旁广场,召集草坝新旧农户,草坝新开出的3333.3余公顷水田旱地将按人口分拨,发给执照管种。每年交纳耕种所得十分之三的租谷给垦局,全草坝到会新旧农户皆大欢喜。

 

1945

1月,公司停止丝茧饲育,由各蚕户自育春蚕,共收鲜茧19,647.5kg,制成生丝1,254.5kg,其下脚茧及制种部蛾口茧共制成丝绵3,892包。

7月,兹查云南开蒙垦殖局参加1944年“77”献金成绩卓著,经云南省各界抗敌后援审查并呈奉云南省党部,云南省政府核准列为甲等,特给甲等奖状以资矜式。主任委员张邦翰,书记都玄魁。

8月30日,开蒙垦殖局拟定在该局右侧空地(现草坝新沟)召开庆祝抗日战争胜利大会。应邀参加大会的草坝驻军要员有:美军总部上校赫××,法军司令部官员,国军第20师3团团长曾××,战防炮营营长沈××,60军屯垦主任李××,辎重团营长杨××,及美、法尉官以上,国军副营级以上和部分士兵。

 

1946

1月,恢复生产,以制种为主业,委派陈幕林任制种场场长。

6月,蚕业公司进行基层技术人员培训,每年招收一班,每班两年毕业,至1950年6月先后招收了3班,合计毕业30人。

8月12日,中美农业技术合作团蚕丝组到草坝蚕业新村公司考察(拟以云南适宜的环境,加强制种工作,以期彼此合作)。记者冯叶随行采访,之后,报道了精彩的《沧海变桑田——随中美农技团草坝观光记》。

10月,垦殖局奉令隶属云南省建设厅。

 

 

1947

5~9月,两季所制的蚕种,留1,000张作本省蚕业推广委员会分发滇西蚕区,应中蚕公司广东办事处之需空运6,000张至粤分发,其余航运杭州、嘉兴、苏州三处冷藏后全部装盒制成春种129,224张,并派技术员30余人前往办理浴种工作,分别在上述三地施用,以便春蚕期配售。由于江浙蚕农饲育新村公司所供的蚕后,认为品质优良且成本低廉,几使江浙的制种家不能望其项背,就是广东、四川、安徽等省蚕农,亦盼购用,故蚕种的推销甚为顺利。

 

1948

1月,增设原种场(公司的原种以前系由江浙购运来,不惟成本高,且空运误期,会影响业务)。于春季开始自育原种,起初仅饲育6两左右,共计原种4000张暂供自育普种使用,以后即大量扩充,供各地种场的需要。又贷款1亿元(现币1万元),建造冷库一座。至此,公司逐步完善从原蚕蚕种的饲育到育制普通蚕种的体系,成为居全国首位的蚕种业基地为全国蚕桑界瞩目。

3月,在杭州成立推广部,聘用技术人员40余人,分赴销种各县成立指导所,办理共育催青,种蚕共育等事项。一切顺利,统计各蚕农所育公司的鸡牌蚕种,每张最高者可收茧30.5kg,最低者也可收茧20余kg,远较其他各牌蚕种之产量优越。

12月,全年共育404.9两,共制春种(越年种)计176,358张,秋种37,073张,两季共制普通蚕种213,431张。

 

1949

3月27日,人企公司筹备委员会派职员张天放、泰秉中、郎建侯,何立英、秦竹铭前往接收蚕业新村公司。

4月底,中国共产党草坝蚕种场党支部在13村18号蚕室正式成立,许浩文任支部书记。

9月底,葛敬中辞去中国蚕丝公司总经理,蚕业新村公司总经理,携眷迁居香港,之后接受联合国的聘请作为专员去阿富汗指导蚕丝生产,退休后到巴西帮助华侨办蚕桑场。

11月,垦殖局奉令撤消,另成立草坝垦殖区管理处(管理处于12月1日成立),继办未完的事务。

12月9日,云南省主席卢汉宣布起义。

 

1950

1月16日,蒙自县政府电话通知:蒙自县解放,准备欢迎。26日,向金章、李明万到蒙自参加军事代表会议。27日,晚在13村召开职工大会宣布工会组织章程。

3月1日,杨文波奉省农林厅令,把开蒙垦殖局事宜交与军事代表张天德(交接完毕,12月省农林厅送杨到昆明西山西南革大学习,1951年3月24日毕业,任省农林厅牧垦科副科长)。11日,草坝蚕种场工会筹备会成立。16日,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草坝蚕种场团支部。

4月4日,接浙江省政府来电:明春需云南平附蚕种20万张。下旬,昆明军管会派军事代表章光旭来蚕种场联络接管前期的有关事项,并积极组织职工恢复生产。

 

1951

5月7日,省农林厅通知云南省开蒙垦殖局,草坝蚕业新村股份有限公司由省政府农林厅接管,将原草坝垦殖区管理处与蚕业新村公司合并改组,定名为云南省农林厅草坝农场,隶属农林厅。农场设农事部、蚕桑部、会计室、总务股。经省主席批准任命:场长许国柱,副场长何炜昌,秘书章光旭(农政人字第2563号文件)。农场拥有开垦的耕地1,574公顷。

12月,开始“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草坝农场在机关职员中传达“三反”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号召全场职工大胆检举揭发机关职员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行为。

 

1952

4月28日,根据西南蚕丝管理局蚕桑业务应由蚕丝机构领导的原则,西南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通知西南农林部所属各省(场、所)蚕丝机构奉令移交西南蚕丝管理局系统接管(农财联(52)字第0118号)。

7月7日,云南省农林厅、省财委,批示同意草坝农场蚕桑部分移交西南蚕丝公司接管,定名为西南蚕丝公司草坝制种场(农财字3017号、财字第5036号)。

 

1953

1月,增设选种站,以培育原原种及进行品种比较、品种保留等研究工作。全年完成蚕种175,708张,比上年度增加12.5%。每单张净种成本1.79元,蚕种销售浙江、印度、广东,每张种价在1.5~2.00元,销售四川,每张种价0.90~1.10元。

3月11日,西南蚕丝公司草坝制种场第一次会员代表会在制种场召开,选举产生草坝制种场工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12月,全年实际亏损57,602元。亏损的主要原因:在生产技术管理上,地区差异上,种价差异上不如四川。

 

1954

1月,西南蚕丝公司各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公司拨给种场自有流动资金15万元(迄56年7月1日移交云南省农业厅领导时未再增拨)。

12月,全年完成蚕种183,817张,比上年度增加4.62%,实际亏损147,088元。建立独立经济核算后,各种场所需流动资金改为由人民银行贷款解决,草坝制种场原有资金238,575.88元,亦随同调整,于5、6月份上缴西南总公司。

 

1955

10月20日前,草坝制种场按约如数将暂交使用的100.4公顷桑园逐年全部退还公安厅草坝劳改农场(现蒙自监狱),但作为暂时交换性质的由草坝劳改农场暂耕的53.8公顷土地,对方却未按君子协议如约归还制种场。10月20日种场以草桑36号函并附图告之劳改农场,分3年收回制种场对换暂由农场使用的土地53.8公顷,并派人与农场洽商多次,最后劳改农场意见以16村以北新沟附近土地13.3公顷调换抵作归还,种场不同意,坚持按约定归还。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此事暂搁,往后不断索要未果。

12月,全年完成蚕种228,985张,比上年度增加24.57%,全年实际亏损82,961元。

 

1956

5月21日,根据中央大力发展蚕丝生产的方针,以及蚕丝生产的全面规划,为了加强领导,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农业部批复同意将西南蚕丝公司草坝制种场移交云南省农业厅领导(农经局乡字第1125号)。

11月3日,经云南省人委农林办公室同意,将西南蚕丝公司草坝制种场更名为云南省农业厅草坝蚕种场,蚕种场的性质和任务不变。

 

1957

1月1日,草坝制种场由云南省农业厅领导后的组织形式:正、副场长各1人,工程师1人;下设制种股、原种股、栽桑股、总务股、会议股、人事股、保卫股等部门,各股设正股长或副股长1人;干部58人,工人342人,共计400人;外有蒙自地工委介绍来的青年工人183人,及云南省农业厅蚕桑训练班的学员70人,总计653人。其次,在生产期间增加采运桑叶等临时工约200人。土地情况:已成林桑园79.7公顷,54~56年栽种还未成林桑园19.3公顷,草坝劳改农场使用未归还的61.7公顷,用作栽种绿地、菜园、果园等44.6公顷,宅地19.8公顷,河沟8.1公顷,道路4.7公顷,荒洼地2.9公顷,合计241公顷;年初民政厅草坝生产教养院拨给蚕种场22.7公顷,总计面积263.3公顷。固定资产:总值约105万元(按53年重估财产价值提折旧基金60万元,净值约45万元)。流动资金:西南蚕丝公司归还抽调的流动资金238,575.88元,欠银行贷款323,000元(生产占用)。

7月1日,蚕种场党支部改建党总支。

 

1958

1月13日~2月16日,蚕种场整风运动与劳改系统草坝农场合并开展,由蒙自地委派来工作组,以地区公安处长为组长的7人小组。最后,运动结束时,蚕种场被错划“右派分子”3人,错处“坏分子”5人。

8月底~9月初,蒙自县委传达毛主席8月视察河南、山东农村时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和8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接过报刊登载的“社会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在短短20天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1959

6月9日,制种场拟以11.1公顷土地抵换草坝劳改农场在中村借用蚕种场土地时挖水塘的劳工费,充其数也不过几千元的费用,如此不珍惜土地的不明之举,理所受到上级机关省农业厅的严厉批评,责令蚕种场领导作出书面检讨报告,并将已拨出的11.1公顷土地即速收回,以警惕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1960

春,供应新疆省普种4万盒、原种59张。

2月,在“以粮为纲”的口号下,为了增加生产,在桑园间种包谷,连续3年生产良好,总产粮食达136,486kg,取得一定成绩,但严重影响了桑树生长,损伤了地力,桑树品质大大下降。

3月,开始“反五风”。

 

1961

春,供应新疆普种19,800张,原种612张。

2月14日,蒙自改隶红河州,恢复原有辖区,原划出的鸡街、大屯、雨过铺、草坝等地仍划属蒙自县。

3月,调整公共食堂,坝区多数食堂保留,山区多数食堂撤销(至62年11月公共食堂全部撤销)。

6月,“反五风”结束。

1962

1月1日,省粮食厅、省农业厅把蚕种场纳入国营农场体制管理,用粮实行定销。当地粮食、商业部门据此列入农村人口并停止了肉食供应。

春,供应四川巴中县普种21,731张,达县10,000张,江津县20,100张。蚕种生产不需贷款,流动资金已全部自己解决。

4月,国家科委投资在广东、云南建立蓖麻蚕繁育场,经协商拨用蚕种场16村河北蚕室4间约120m2。省农业厅指派和凤彩副场长、杨碧楼工程师、吕荣惠技术员和15名工人负责蓖麻蚕良种繁育、保种、示范、推广工作。

  

1963

1月,编制第三个五年规划(1963~1967年)。

2月1日,新建缫丝厂于13村,当年10月投产。

3月1日,春供应四川铜梁县普种3,000张。

4月,普查蚕种场有土地总面积275.4公顷,除因劳动力不足暂借给草坝劳改农场耕种80公顷外,实际使用面积为192.7公顷(其中,有集中栽植的桑园面积101.9公顷,房屋地基面积为19.8公顷,河沟道路等面积11.4公顷,桑苗圃菜地等面积为6.7公顷,粮食生产面积52.8公顷)。有家蚕选种站楼房一幢,上下蚕室16间,原种部平房蚕室16间,普种蚕室186间,蓖麻蚕试验保种室4间,小型缫丝厂蚕室8间,锅炉房1间,阿莫尼亚蚕种冷藏库房2大间,簇室155间,贮桑室22间,职工住宅及附属室和各种蚕具等,足够制种20万张的使用。

8月30日,云南省蚕学会成立,参加大会的有正式会员23人,推选李友启任理事长,杨碧楼、钟家显任副理事长、杨镛任秘书长。

 

1964

2月20日~3月20日、9月20日~65年1月20日,受省农业厅的委托,举办干部进修班为期4个月,两期共培训142人。

11月,云南省农业厅在草坝蚕种场创办半农半读的中等蚕桑学校,学制3年,先后招收两班,合计84人。一班从1964年11月至1967年8月,毕业48人;二班1965年8月~1968年8月,毕业36人。毕业生除15人留场工作外,其余69人分配到全省各地充实县蚕桑科技队伍。

 

1965

1月,投资6.5万元,在16村新建楼房蚕室一幢16间,合计面积1088.5m2。

10月,中共云南省委“四清”(清政治、组织、经济、思想)工作团500余人进驻蒙自,开展“四清”运动。云南省农业厅派出以施德元为组长,近10人的工作组进驻蚕种场,与蒙自“四清”运动同步进行。

 

1966

5月,草坝蚕种场团支部改建团总支。16日,“文化大革命”开始,“四清运动”正处于组织建设的收尾阶段。31日,蒙自地区“四清”工作团党委召开全会,统一思想,强调“四清”和“文化大革命”的一致性。

 

1967

1月16日,蚕种场23个战斗队实现了第一次大联合,成立了“工人革命造反司令部”。29日,造反派夺了场党、政大权。夺权以后,内部产生了矛盾,占职工人数九分之一左右的造反派退出“工人革命造反司令部”,成立了另一个造反组织“2.27”联合造反兵团。

9月28日,在“三支两军”军管会的协调下,蚕种场两个造反组织再次联合起来,按照班组、行业实现了革命的大联合。

11月16日,通过办学习班和领导干部检查、亮相,蚕种场解放了场股一级干部8人(全场共有职工610人,场级干部5人,股级7人)。

 

1968

4月中旬,蚕种场又解放了原场长兼总支书记1人,尚有副场长2人,股长1人,因有所谓“历史”问题,尚未调查落实,未宣布解放。22日,蚕种场成立革委会进行全面选举,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全场应参加投票人数610人,到会参加选举人数560人(实发出选票560票,废票12张,有效票548张),选出革委成员8人(其中:领导干部2人,一般干部3人,造反派群众代表3人),另外一名革委委员由军代表参加,由部队指派,合计9名委员。

8月23日,云南省革委会成立。之后,省革委会主任谭甫仁等人大力推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人划线”和同时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在全省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蚕种场是受害的重灾区之一。

 

1969

1月~12月,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在“怀疑一切”的影响下,捕风捉影,刑讯逼供,横加罪名;在蚕种场内捏造出“国民党区分部”、“特务组织”、“反共救国军”三个组织。即轰动一时的所谓“三窝三线”假案。

 

 

1970

3月1日,根据毛主席“清理阶级队伍一是要抓紧,二是要注意政策。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它的先头”的指示。蚕种场“三窝三线”案引起蒙自县革委“清队”办的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省内外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经过2个月的调查了解,先后到陆良、富源、昆明、湖南、江苏、浙江、上海等地19个单位,通过当地组织“20个重点人”取证。最后结论:“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所谓的“三窝三线”组织纯属假案,应予否定。假案虽已及时澄清,由于当时各种条件的限制,仍留有尾巴。

7月29日,根据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下放一批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草坝蚕种场下放由红河州革委会领导管理(云发[70]113号)。

 

1971

1月,新建缫丝厂于16村,面积721平方米,投资5.2万元。

5月,驻蒙自省、州属及县属50多个单位“深挖5·16分子”。

 

1972

2月,开展批林整风。

10月23日,蚕种场党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场部举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委员,24日闭幕。

 

1973

4月13日,蚕种场团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场部举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委委员,14日闭幕。

11月7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几个农牧场站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蒙自县草坝蚕种场更名为云南省蚕桑研究所(革发[1973]122号)。


1974

1月,蒙自革委会在全县开展“批林批孔”运动,蚕种场革委会也开展了此项工作。18日,蚕科所报送红河州革委会为请恢复事业单位,纳入城镇人口,供应粮、肉报告(草桑(74)革字第2号),当年解决了蚕桑研究所按城镇人口供应粮肉的问题。

3月20日,启用云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党政新印章,原云南省草坝蚕种场革命委员会党政印章即日作废。

12月26日,蚕科所工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所部举行,同时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首次会议,27日闭幕。

1975

6月,蒙自县纠正“划线站队”的错误,省州属及县属各单位包括蚕科所也开展了此项工作。

11月8日,中共云南省蚕科所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的请示报告送州革委。

12月8日,红河州革委农林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批复同意蚕科所设办公室、政工科、科研生产科、栽桑股、蚕丝股、制种股、行政股机构(红党字[75]04号)。

 

1976

1月3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对省农业局《关于成立农业科学院的请示报告》批复同意成立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属局级单位,由省农业局领导。现农业局直属的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改名为“云南省粮食油料作物研究所”。省农科院对省蚕桑科学研究所等所实行全面领导。农科院暂定事业编制50人(革复[1976]1号)。28日,蚕桑所党委根据中共云南省(1975)26、43、67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党委的指示进行案件复查决定:对丁乐中等人交待的3个假案而受牵连被错抓错审,错误的给李明万、李明清等40人载上特务分子,国民党区分部骨干分子,反共救国军分子,国民党残渣余孽等政治帽子一律无效,公开平反恢复名誉,发给平反证书,并向被平反的人员及家属子女赔礼道歉。被迫写的假材料一律退还本人,与3个假案有关的材料一律当众烧毁。

10月6日,粉碎“四人帮”(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消息传来,蚕科所党政干职举行盛大集会和游行,热烈庆祝这一历史性胜利(“文革”结束)。

 

1977

3月,蒙自县委部署清查与林彪、江青两案有联系的人和事,对“文化大革命”中帮派人物的篡权阴谋进行揭、批、查(称“两案清查”)。

5月,蒙自集中帮派头面人物办学习班。

6月,省农业局在昆明西山集中下属单位有关领导和职工办学习班,重点清查“文革”中的人和事,蚕科所主要领导和部分职工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学习班。

 

1978

1月,蚕科所重新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在所党委领导下,开展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工作。

6月15日,蚕科所制定科学技术发展“七五”规划提纲。

 

1979

1月,《云南蚕学通讯》改版编印《云南蚕桑通讯》季刊。

4月15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撤销五七干校和有关问题的批复,决定撤销云南省级机关五七干校。原草坝五七干校的土地、房屋划归农业部门,作为农科院蚕桑研究所和蜜蜂研究所;干校职工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现有资金、设备、物资、家具等由省委办公厅负责与有关部门商定。省委4月6日批复请自行销毁(云复[1979]57号)。

5月14日,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委落实政策的一系列指示,蚕科所党委结合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做好落实政策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10月,云南省农科院蜜蜂研究所成立。

 

1980

春、夏,草坝地区遭受几十年来未有的旱灾,广大职工积极努力生产,仍然有一定收获。产茧6.59万kg,制种55,756张,产细丝4517kg,粗丝5249kg,合计9766kg。

4月24日,蚕科所工会第十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所部举行,同时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首次会议,25日闭幕。

8月8日,云南省养蜂学会成立。

12月18日,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总结参考提纲》的通知(中组发(1980)67号)。